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手段,受到了广大职工的青睐。在贷款过程中,部分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注销贷款。本文将针对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的相关流程、注意事项及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了解和办理贷款注销业务。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流程
1. 提交申请
职工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注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及复印件;
(2)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销贷款申请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 办理注销手续
审核通过后,职工需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包括:
(1)签署注销贷款协议;
(2)办理贷款还款手续;
(3)领取注销证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明。
4. 注销登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注销信息登记在贷款系统中,确保贷款注销手续的完整性。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注意事项
1. 提前了解政策
在办理贷款注销前,职工需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注销条件。
2. 提前还款
职工需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将贷款余额全部还清,避免产生逾期利息。
3. 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贷款注销过程中,职工需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4. 遵循规定流程
办理贷款注销时,职工需遵循规定流程,确保注销手续的顺利进行。
三、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政策解读
1. 注销条件
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注销贷款:
(1)房屋所有权转移;
(2)房屋被征收、拆迁;
(3)房屋被抵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押;
(4)其他符合注销条件的情形。
2. 注销期限
职工在符合注销条件的情况下,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手续。
3. 注销费用
办理贷款注销不收取任何费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是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利。了解贷款注销流程、注意事项及政策,有助于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办理贷款注销过程中,职工需遵循规定流程,确保注销手续的顺利进行。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了解和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带来的实惠。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深圳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如下:
1、非深户离深销户和户籍迁出本市销户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市民中心、“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等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2、大龄销户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通过预约办理选择“发起预约-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销户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下:
1、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在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等;此外,当年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2、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出境定居的情况下,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不过需先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取得户口注销证明。当公积金缴存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他人不得代为办理;
3、在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应确保住房公积金此时为封存状态,且若单位在职工任职期间,并未帮职工缴纳公积金,但在职工离职后,所在单位帮其开户并补缴公积金,该职工不得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办理公积金销户手续,但可以申请转移。
综上所述,如果是离开深圳可以销户提取,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全部提取出来。如果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也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首先在网上预约,然后到银行办理“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办理“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也可以不预约的,但是要等到有预约人员办理完后,最后银行才给办理无预约业务。深圳公积金离深销户提取是1—3天就会到账的,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上述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存续不下去或者破产那么就需要直接注销公司、注销公积金账户等等。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注销(一)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二)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提示:注销申请前,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①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②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③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单位经办人确认单位账户余额为零,结转人数为零(若结转人数不为零时,单位经办人需填写好一式三联《中国建设银行**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才能办理。二、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公积金,一般是指公司的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一部分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的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的规定,可以把公积金分成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两部分。公积金的缴存,是由职工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的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一起构成的,是职工自己所有的。公积金的缴存,个人的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的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的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的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注销,但是需要满足条件,主要就是公司单位不存在注销了。以上就是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注销。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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